老邪

曾获首届“迷想故事奖”一等奖,第二届读客科幻文学奖铜奖。作品见于《莽原》《今古传奇》等刊物,《收获》APP、ONE·一个,磨铁阅读等平台。

大隐

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:三十岁生日那天,我加班到十点。离开时,狭窄的电梯里仍然满溢着汗臭、人口和GDP。


六边形大楼高二十层,民工花了两年才建起来。我在顶楼,坠下去只用了三十秒。那天在电梯里很反常,我全程心跳过速,出了一身难闻的冷汗。


从电梯出来,空间变大,症状有所缓减。大楼到停车场的捷径,是一条四米多宽的小路,但只要有人靠近,我就会再次难受。


一位热衷八卦的同事追来,和我并排走了几分钟,我很快知道了老板有个弟弟、组长最近便秘以及年终要削减福利。


我嘴上敷衍着他,但兜里的手却开始发抖。我趁机做了几次距离实验,和同事时近时远。分道扬镳时,我终于确认自己得了一种怪病,半径两米内不能有人,否则就会心跳、手抖并流汗,伴之以莫名的恐惧。


开车回来,我身体有些疲软。租来的屋子不大,三十平米,但关了门,两米内再无危险。


我躺在沙发上发呆,脑子里全是这个怪病,自从人类疯狂往大都市聚集,开始崇拜钢筋水泥,就出了各各种稀奇古怪的心理问题。我这个病硬要追溯,也不是毫无来由。我从小喜静,厌恶人潮,对尘世有很强的疏离感,年龄越大便越藏不住。


一夜没睡好。第二天起来,我躲着同事来到公司。历史曾有这样的记录,廉颇日渐衰老,被郭开诬陷吃饭时老去茅房,丢了即将返聘的工作。所以影响个人发展的信息,绝不能让同事获知。


我在工位上努力克制恐惧,但CBD寸土寸金,割裂的空间处处隐着杀机。老板是个坦荡君子,他的独立办公室四面都是玻璃,透着公开、公平和公正的气息。自己坦荡惯了,便要推己及人,为了方便员工随时交心,所有工位都没安装隔板。


我左边是一扇大窗,推开就能吸到本地质量最好的雾霾。右边的同事跑销售,常年在马路和酒桌上叩问人生本相,工位于他而言,就像藕断丝连的前妻。我看不到身后的人,最大的威胁来自对面的同事。好在电脑屏幕很大,我只要端正坐姿,戴上耳机,便可切断与他的一切交流。


工作上的事,有赖于科技进步,多数能在微信群解决。我以为能这样沉默着撑到下班,可惜我高估了自己的定力。上帝造人时埋下许多伏笔,中年男人的前列腺就是之一。这个板栗状的器官娇小又伟大,参与着两种体液的输运工作,不堪重负,常常未老先衰。


此事的恐怖细节,要从本源讲起。


人总要喝水,而茶水间就在不远处,那里藏着无数的枸杞、咖啡和古往今来的小秘密。打水是一门职场学问,有人爱帮异性冲咖啡,闲聊中两情短暂相悦,收获了一夜又一夜的爱情。有人看准时机,尾随领导,泡茶的空当就完成了神秘的交流。


而我只想趁没人悄悄进去,打一杯开水续命,但经常事与愿违。我不是很害怕交流,同事之间有着传承千年的固定话术,但距离问题我无法克服。一旦同事没遮没拦地靠近,我手就开始发抖,在露出马脚前,我必须匆匆离开,而当我回到工位,杯中的水已抖洒了一半。


水过尸身,很快就变成了尿。黄河滔滔,一路向下奔流,至前列腺附近决口。男厕的小便池在墙上紧密相连,毫无隐私可言。若同时掏枪的邻人私德有亏,一扭头便能知我长短。平时尚且如此担心,得病后,我只敢去隔间里的马桶小便了。


厕所隔间堪称最伟大的发明,关上门人人平等,都是一平米的隐士。就算隔壁有人,我也不会暴露慌张的表情。另有消息说,本市头部公司的厕所隔间,已加装计时器,以督促劳动者迅速排泄,只争朝夕。


为了少去一次茶水间,我买了超大号的保温杯。为了能顺利接满水,我早上总是第一个到工位。到了晚上,我还要多加一会班。并非是热爱工作,只是大楼里有无数公司,我不想在下班高峰时段坐电梯。


有时比较幸运,整部电梯只有我。先到先得,就算还有人要进来,我也不会挡住电梯口等他。电梯按楼层停下,难免会上来些人,我只好闭上眼睛往角落里缩,保持距离以免病发。


以前从大楼到停车场的路上里,会遇到不少同事,我不得不针对本市天气和世界格局简明扼要地做些总结——何况我现在有病,路上未知太多,更不敢冒险。


每天开车往返的时间里我最快乐,车是中年男人的乐土、坟墓和情人,车窗一摇便与世隔绝,无数臃肿的肉身大隐于此。我就这样躲躲闪闪,艰难地撑了一个月,最后崩溃在了初雪那天。


我所在的A市有几千年历史,远在奴隶制时期,其旧名为雪都,意为干净的城市。到如今,A市仍是公认的人间天堂,是复兴本国的起点、中枢和希望。


在五十年的城市化进程里,A市举全国之力成一地之美,最终变成了整个洲际大陆架数一数二的大都市,小民若能落户于此,便可傲视旧友亲贵。开发的代价也很小,不过是五十年没有下过雪罢了。


但今年却突然降雪。最开始,人们只感觉脸上有星星点点的清凉,片刻之后,鹅毛般的大雪便四处飘散。等我开车回到小区,大雪已如刚出炉的骨灰,夹着三魂七魄,无边无际扬了下来。美感尽失不说,还多了几分狰狞,仿佛是上天刻意攒了五十年,穷凶极恶地突然兑现。


次日醒来,雪停了。网上的新闻铺天盖地,反复宣告着除了部分地铁,地面交通基本瘫痪。因半个世纪未曾下雪,客观理由非常充分,市政发言人坦白并无紧急预案,定性为绝对天灾,并对市民未来出行作了前瞻性的规划。


公司那天有重要的客户会议,我是技术岗,需要针对运营数据进行解析发言。可如此天气,我实在不想上班,就打电话问组长,客户们还能到吗?


组长直截了当说,今天都想请假,你就不要开这口了。客户肯定会来的,你住的远,早点出发,路上千万注意安全!


我本想商量开网络会议,但组长已经挂了。我很反感他在一堆冷话后透出的一丁点善意,那就像凶徒入室,只杀父母,临走却给两岁的孩子留下一颗手雷玩。


空气中有一丝咸味,院里雪很深,几乎埋到小腿。有人早起,连扫带挖,辟出了一条小路。车是不能开了,我只能裹紧衣服,走向最近的地铁站。


八车道的大路,在视觉上宽敞不少,敢于冒险的司机寥寥无几。高速运转的城市突然慢了下来,男男女女蹒跚前进,有人仰面跌倒,在遍地骨灰上印出了灵魂的形状。


快速过了安检,我沿着楼梯边缘走向站台。当年我刚毕业来A市时,天天挤地铁,不仅要和陌生人交流体温,人与人的距离也接近于零。


很多年没坐了,如今每走近一步,心里的恐惧就多一分。车身如龙,呼啸而过。始发站的人不算多,但着急上班的人已排起了队。


A市的地铁已经修到了三十八号线,每年不断向外延伸,借以吞噬更多的地区,在地上组成臃肿的经济体。据说这座方圆几百公里的地下迷宫,通过几处秘密通道,和现代化排水系统、旧世界防空地道以及上古时封印的魔窟相连,早已构成了一个新世界。


有几千名男女因各种原因在阳光下无法生存,便转入了这座迷宫。他们带走了道德、制度和绝版书籍,栖息在隧道、深洞和魔鬼床下,根据不同的口音,他们组成了几个大部落,在黑暗中传承着人类的薪火。


地下信号不畅,有时还要靠敲击铁轨互相沟通,游荡的部落头目和有正式编制的轨道巡逻员保持着良好的共生关系。我一直羡慕传说中的这群人,因为在广袤的黑暗中生活,人与人不必在乎距离。


我挑了一个较远的车厢,人不算多,还有座位,但我站在了离人群最远的角落里。第二站刚到,我望着站台上一颗颗人头,呼息马上就变重了。

车门一开,好似洪太尉误走妖魔,黄发垂髫、痴男怨女们汹涌而入,在我两侧雁阵分流,用后背或肚腹转瞬将我四面合围。


热气从我裤腿升腾,皮肤像在寸寸皲裂。车厢成了沙丁鱼罐头,大家以相同的频率晃来晃去,前面女孩的后脑勺正好对着我的鼻子,洗发水的香味很刺激,我努力憋回了好几个喷嚏。


我左胸里如破鼓乱捶,一股股汗水从额头流进脖子,顺着肚皮往前列腺方向汇合。几分钟后,我开始眩晕,面前的人头就像许多旋转的小黑洞,靠近并吞噬我。


我猛掐大腿保持冷静,判断出车厢里的安全区就在门口和椅子的交界处。那里有很长的落地扶手,我可以抓着扶手面壁,靠后背的力量抵抗人潮,甚至能闭眼幻想正在泛舟游海,而身后的推搡,则是起伏的波浪。我努力往扶手的方向挤去,在即将抓到时,一位灵活的姑娘突然钻到我前面,抢占了那块圣地,我只能在近似猥亵的距离上无所作为。


就是天王老子来了,我今天也不去公司了!


正这样想着,第三站就到了,这一站的人更多。下车的人们钻开肉的缝隙,闯出一条狭窄的生路,我趁势推开一对粘连许久的情侣,迎着新一轮人潮奋力冲出车厢,仰面跌倒在站台中央。


站台的天花板在扭曲晃动,灯光忽强忽弱,我脑袋嗡嗡作响,心脏好像单方面得道飞升,弃我而去。我有些虚脱,爬不起来,心一横,干脆就这样安静躺会,但很快便听到了七嘴八舌的议论。


快看呐,这人怎么挺了?


是癫痫吧?我三舅就这么没的,唉,事儿都两年了……


更像低血糖!现在的年轻人,连早饭都不吃。


能喘气,还有救,快打120!


社会经验表明,体面人在公共场合绝不能随意躺倒,否则人潮就默认你发疯、犯病或垂死。十几个热心和不热心的人已经围上来点评,侵入了我两米的边界。


更多排队者不舍得离开队伍,远远打开手机,拉近三倍镜头记录悲剧。两名同龄人本着救我就是救自己的态度,扶起我要去就医。


我吓得说不出话来。这心意我是领了,偏偏我这个病最怕人救,如果任由他们靠近,我马上就得葬送在这座十几米深的流动大墓里。


我体力已恢复了一些,在求生欲加持下,我抡起王八拳打开众人,怪叫着向地铁口跑去。手抖得厉害,来不及刷卡,我一个跨栏飞过了闸机。


安检小哥没见过如此丧心病狂的逃票方式,呆立在原地,眼神里写满了“两块钱至于吗?”。


出了站,我踏雪狂奔到一片小花坛里。见四下无人,就顺着一棵枯树,瘫软地坐在了未化的雪中。


喘了七八分钟,手渐渐不抖了,但屁股附近的裤子湿了一大片。再打开手机,工作群里,组长刚发正式通知:客户们很忙,今天不来了。


我瞬间对这座城市的厌恶飙至极点,撑不下去了,必须去看病。


打开手机地图搜索,在三公里外,就是本市资格最老的精神病院。远在语言文字尚未被整理的时代,这所医院的原始地基上就有巫师居住。几千年后,这家医院在精神治疗方面首屈一指,同时也是全国自尽者们打卡的圣地,他们会来挂一个最便宜的号,然后上楼随便找个窗子跳下去。医院只好将外墙和地面都涂成深红色,以免悲剧现场的对比度太高。


挂了个最贵的专家号。墙上的介绍显示,这位医生年近五十,是古代巫师的第八十四代传人,在心理和脚气领域都卓有建树。


诊室在五楼西北角,风水欠佳。我敲门进去时,医生正忙着关窗。


我说,您好,我不是来自尽的。


医生摇头回答,多少得防着点。


我把椅子挪到医生两米外坐下,讲了自己的基本症状。医生边听边微微点头,在病历本上划拉着天书,表示一切都在他的掌握。


等我讲完,医生笃定地说,你这个病,是恐怖性神经症的一种,也是社交恐惧的变种,两米犯病,算很轻了。


我大惑不解,都这样了还算轻吗?


医生反问道,你见过比我这间更长的诊室吗?


我这才注意到,这间诊室是个特殊的长方形,长度约有十几米。


医生说,三米、五米、十米内的病人我都见过,最严重的病人在这里坐不住,我只能带到楼下空地上远远地治疗。


这么一对比,我倒有些高兴,似乎有痊愈的可能。但耿直的医生说很难根治,大多数人的病情会逐渐加重,最后从城市回归自然,离群索居,在家人和朋友的口诛笔伐中度过余生。


见我脸色变差,他又用高深的宿命哲学安慰我,大意是说,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也是生存环境的产物,很少有病人能突破精神限制,重塑自我。


安慰没起到效果,他索性不再解释,急忙给我开了一本《传习录》外用,又开了一些镇静药内服,一个疗程再观后效。临走时医生问我,知道豆荚这个软件吗?


我摇头说,卖菜的?


医生说,文青交友用的,那里面有各种心理疾病的患者群组,你加一个看看吧。


拿着书和药出了医院,我没有勇气再坐地铁。


三站地铁的距离,我步行回到小区附近,已近中午。不仅饿,烟也抽光了。这条街有三个便利店,我反复观望,选择了顾客最少的进去。


老板娘守着柜台,老板坐在门口抽烟刷视频。我迅速拿了一袋面包,在一位老大娘身后两米排好队,想着结账时再买烟。


门开了,一群放学的初中生涌进来,飞快地选好零食,他们道德修养良好,看着我前面两米的空位,也不插队,却紧紧排在我后面。


我手心冒汗,闻着清新的校服味道,回忆起了所有拥挤的教室。前面的大娘不太会用手机支付,一直付款失败。我进退两难,忍了几十秒,手已经抖得不成样子。想到地铁上的惨状,一股无形之力驱使我扔下面包,夺门而逃。


老板眼尖,骂骂咧咧追出来。我本想解释,但他的手已经快抓上我的领口。两米以内都是敌人,我吓得转身狂跑。


老板见我如此努力,推测我偷了贵重物品,跟在我屁股后面狂追。这场马拉松追逐赛持续了很久,等我们跑过三条街时,老板才想明白他小店里唯一珍贵的只有老板娘,犯不着陪我玩命,就提前结束了比赛。


危险虽然解除,但我回家还是要经过那条街。我不断寻找掩体,在大树、轿车和垃圾桶后面鬼鬼祟祟前进,顺利绕开便利店,回到了家。


关上家门的瞬间,我有一种再也不想出门的感觉。我先和组长请十天年假,理由是摔伤了腿。组长说时间太长,会耽误工作,手没伤可以在家办公。我想了想,反正不用见人,就同意了。


我躺在沙发上下载了那个软件,果然搜到了很多社恐患者的群组。我这才知道,全国确诊这种怪病的人有几十万,光A市就占了五六万人。病轻的人每日躲着危险继续打工,病重的人甚至无法和伴侣同处一床,只好分房睡。极少数积蓄丰裕的患者已经抛弃出人头地的幻想,回到山村隐居。


新世界的大门霍然打开,我找到了很多同类,且在几十万不正常的人里相对正常,心里便生出了莫名的快乐。A市的群组里,不断有人在发帖跟帖,互相问候着病情,交换着治疗方式,讨论哪些药有效。除了拉皮条和卖面膜,这里包容一切。即将崩溃的人会收到很多鼓励,工作上的技术问题也有人热心解决。


我很激动,隐藏了太久,尝试卸下尘世的伪装,吐露一点心声。我的帖子立刻受到了大家的欢迎,在得知我的犯病距离是两米时,不少重症患者表示羡慕。


我在家里待了一周,每天工作之余就在群组里和病友积极交流,感觉心情也慢慢变好。吃喝都靠外卖,为了避免和外卖员接触,电话里我总谎称我不在家搁到门口就行,听到外卖员下楼的脚步,再悄悄开门把东西拿进来。


周六那天,群组里忽然有人提议,应该组织一次轻症群友线下见面会。反响热烈,大家很快就开始讨论具体地点和暗号,我也被这份情绪感动,虽然最后只有包括我在内的四十三人报名,但这已经是社恐患者难得的进步,没报名的人也送上了美好的祝愿。


我们约定周日下午三点,在中心公园的空地相见,与会者全穿白色外套。一切敲定后放下手机,我才回到现实,开始了担忧和恐惧。我厌恶人潮,却即将与四十二个陌生人见面,我不清楚他们的年龄、相貌和脾性,也不知道除了交流病情,我们是否能有共同话题。更为可怕的是,万一有我认识的人怎么办?明天就是周日,去还是不去?我辗转反侧想了一夜。


中午醒来,我的头很疼,还是做不了决定,便胡乱翻起医生给的那本《传习录》。里面是一位五百年前的老先生,神神叨叨地向弟子讲道理,迷茫的弟子们却有提不完的人生问题。当我瞥见“又有一种人,茫茫荡荡总空去思索,全不肯着实躬行”这句,就像被老先生隔着时空扇了一耳光,立刻红着脸从床上坐了起来。我定了定神,简单吃过饭,穿起白衣,骑着那辆落灰很久的自行车,去往中心公园。


我在三点前赶到,穿过枯树、深冬和无边的寒风,鼓起勇气走进那片宽阔的空地。雪已经化了,好像从没下过。天气很冷,只有几个退休金充足的本地老人在锻炼身体。


一直等到五点半,唯一穿白衣服经过的是一个十岁上下的小女孩,她眼神清澈,笑容真诚,对世界充满了好奇,绝不可能和成年人是心灵上的同类。


今日除了我,再没有人来。


认清现实后,我觉得自己很可笑,并笑出了声。


冷静了一会,我沉默着骑车返回。躲过人群,回到楼下车棚,天已全黑。刚锁好自行车,群组里有人发帖问,大家都去了吗?


经过五六分钟的沉默,有人回帖说,我去啦,大家都挺不错。


陆续有几个人跟帖说也去了,聊得大有收获。大多数没报名的人也出现了,刷帖表示羡慕,庆祝胜利的帖子逐渐淹没了刚开始的几个人。有人@我让我说说胜利会面的感想,但我对这个只在网上狂欢的乌托邦彻底失去了兴趣。孤独的人们找到了虚假的同类,或许会开心一会,但有些人,天生就不配成群结队。


大家都心魔深种,早就无药可救,我默默退出了所有群组,删掉软件。抬头望向这座城市,无数间方方正正的小鸽笼组成一座座大楼,同质化的灯光有秩序而无生气。城市的角落里,不知有多少大隐之人,有的隐在摩天大楼的厕所隔间,有人隐在地下迷宫的隧道里面。我能感到四面八方都是生病的同类,人数还在不断增加,但我毫不欣慰,因为我与这个世界,永远保持着两米的距离。

(完)


有一些小事,在青春尾声

我和阿杰是四川同乡,考上了南京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,同日去报道,一起遇到了接待新生的茹姐。


茹姐比我大一届,身高一米七五往上,在女生堆里很显眼。她留短发,有明珠般的牙齿,睫毛很长——而且是真睫毛。


茹姐是重庆人,我和阿杰经过校门时,她敏锐地捕捉到了乡音,便来热情领路。她努力帮忙推行李箱,一路上不断揭露学校里的各种秘密,主要包括哪个食堂好吃、自习如何抢座以及校长贪污公款。见我们对校长感兴趣,她就顺着贪污往下说。我带着美好幻想进校门不过半小时,就熟知了本校年深日久的罪孽、积弊和管理盲区。


阿杰眼镜六百度,全程低头红着脸,害羞不敢看茹姐。我嘴上和茹姐说着,但心却怦怦直跳,她身上的香水味很好闻,我做贼心虚,都不敢深呼吸。


这世上有些姑娘,我一眼就能判定只可远观。喜欢是一种很私人的感觉,当它超越了占有欲,那么做永远的朋友远比做短暂的恋人来得长久。我不配和茹姐谈恋爱,但我的大学生涯,应当有这样一个温柔活泼的姐姐,我心里这样想。


茹姐做事负责到底,直接把我俩领进了男生宿舍楼,直到经过水房,光膀子冲凉的学长们愣在原地,她才跟我们挥手告别。我这才发现,我和阿杰还是同一个宿舍——命定的朋友。


宿舍一共六人,阿杰的隔壁睡着赵胖子。胖子其实不算胖,体重八十公斤。说他胖,是因为他矮,一米六的身高均分八十公斤,自然显胖。阿杰当时的普通话不太好,乡音很重,第一天就和赵胖子打了一架。胖子大名叫赵显,但只要是个人都能听出来,阿杰一直在叫他:早泄。


打架打出的友情,往往更为坚固。胖子和阿杰的关系日渐升温,阿杰算个富二代,卡里零花钱常以万为单位,在胖子的撺掇下,俩人很快合资买了辆二手摩托,说是合资,胖子其实就出了两成。


阿杰并不会骑摩托,也算是为了友情冲动消费。从宿舍到教学楼不过几百米,胖子也要臭显摆,带阿杰骑摩托去。偏偏阿杰有富二代难得一见的低调品格,在后座上总是低着头,不敢看路人。


胖子脑子转得快,是个自来熟,和野狗都能聊几句。但阿杰却很宅,在学习之外,阿杰主抓游戏和文学。他的酸诗写得不错,听说高中时,就能在小刊物上发表个几十字。他心怀愚蠢的善良,比如在阳光强烈的中午,他会认真地给阳台的兰花遮一把伞,却想不到把花搬进室内。


一般在军训过后,该熟的朋友就熟了,不该熟的,到毕业可能都不会再熟。另外三个舍友和我们不在一条道上。此三人从大一起,就做了职业规划。热衷泡图书馆,很少和我们交流,回话也很敷衍。我们都睡下时他们才回来,我们都醒来时他们已经走了,学习不可谓不勤劳。


有人把书从图书馆搬到宿舍,当做精神上的太阳。也有人把书从图书馆搬到宿舍,用来搭筑精神上的牢房,此三人大约属于后者,这从他们整日紧皱的眉头可以猜到。


很快就是迎新晚会,我又见到了茹姐。她穿一身水纱白裙,在台上惊艳出场,横笛独奏《姑苏行》。大一的小男孩们热烈鼓掌,不知有多少人默默将她作为女朋友的最高标准。


晚会之后,我受茹姐启发,本着方便谈恋爱的初心,想学个乐器,好在新认识的姑娘面前露一手。我自知没有音乐天赋,吉他笛子这种难的学不来,听说葫芦丝很简单,就火急火燎地报了社团。


新社员见面那天,茹姐竟然也来教我们,我正后悔报道那天忘了要她的联系方式,她带着葫芦丝进来时,我胸口小鹿乱撞。她讲了很久葫芦丝的起源,竟然将枯燥的理论说得十分有趣——后来回想起来,大约是我大学里听得最认真的一堂课。


大部分社团就是坑点社费,每学期开几次会,就没了下文。社团的学长教了我们七八次后,便不再教了。我连高低音切换都没练会,觉得不能白买葫芦丝,就厚着脸皮联系茹姐,希望她有空时,能单独教教我。茹姐本就是为了还人情才来凑数的,对社团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十分鄙视。听说我想好好学,爽快地答应了。


单独见了几次,我发现茹姐心直口快,没架子。我调皮为难她,请她去路边苍蝇馆子撸串,那里面多是露着肚皮的大老爷们,喝多了指天骂地,荤话连篇。她一副老娘怕过啥的表情,二话没说就去了。她反倒觉得那馆子不错,后面竟然常带我去吃。


刚开始,我还打着一点贼心,但很快就放弃了,因为茹姐已经有男朋友,在附近另一所大学,虽然路程不过两站公交,但她自嘲说也算是异地恋了。


相处久了,我慢慢知道了她的事。她父母早逝,吃百家饭长大,一直借宿在姑姑家。初中时,她喜欢画画,但学画画要很花钱,姑姑骂她不务正业。她只好悄悄买一些入门的书籍画册,有空就临摹几张。后来姑姑家因为拆迁暴富,买了大房。富则独善其身,对这个穷侄女就更讨厌了,经常刁难她,她好不容易才考到南方,远离了故乡。


我本以为茹姐专业是美术或音乐,可她却说:“姐是学化学的!”


我更惊讶了:“我去!你当初是怎么想的?”


“报志愿那天下雨,我没带伞,脑子大概进了点水吧!哈哈哈!”茹姐也知道画画费钱,只能当个爱好发展,她本来想学经济学,但服从了调剂,最后莫名其妙到了化学系。


她说的淡定,我听着揪心。我知道她并不满意,转专业又很难。学着不喜欢的专业很痛苦,我的许多朋友,因为选错了专业,将大好时间用来和上天赌气,阴差阳错混了四年……


大学的一切全靠自律,而多数人缺乏这种优秀品格。所以没过多久,我就吃胖了一圈。高中练就的腹肌逐渐模糊,减肥不得不提上日程。我和阿杰、胖子经常去体育馆游泳,减肥是次要的,主要因为泳池里有女生。


某个下午,我们三个刚从游泳馆出来,累得要命,正要回去。胖子追了两个月还没成功的姑娘迎面走来。


胖子认为,这姑娘的穿衣审美紧跟时代潮流,就是面部表情有点保守。想批判别人先要认清自己,他丝毫没想过,自己笑起来跟沙皮狗似的满脸褶子。


姑娘假客套:“你们是不是要去游泳?一起去吧!”


阿杰不说话,我刚要如实回答,胖子的绿豆小眼盯着姑娘,突然抢答:“没有没有!我们随便走走,正好到这了,走走走,一起去!”


胖子这块狗皮膏药说黏就黏,姑娘也没办法,胖子转过小眼,给我递眼色。我心领神会,一把拉起阿杰:“你们去吧,我俩打篮球去!”


这本是一句谎话,但说完之后,我和阿杰真有了打篮球的冲动,便去了篮球场,一直打到了傍晚。


路灯亮起时,我和阿杰终于停下,走到球场旁边休息。茹姐坐在长凳上,抱着一颗篮球发呆,牛仔裤上还还沾着一些碎草。


“姐!又不是鸟蛋,你捂这么严实,要孵啊?”我一把抢过篮球,扔进篮筐里。


茹姐抬头看我,尴尬一笑,缓缓起身:“有个事,刚好看到你,想着等你打完球再说。”


“怎么啦?你闺女跟儿子私奔啦?”我擦擦汗。


“别逗我啦,你们帮我找个东西。”茹姐指了指隔壁的小操场。


她傍晚在小操场上来回走了好多圈,脖子上的银坠不知何时丢了。草地不小,现在天色已暗,她找了几次都没找到,突然看到了打球的我。


“茹姐你把男朋友叫过来找呗!”我其实很羡慕她男朋友,这话多少有些酸溜溜。


茹姐微微皱眉:“唉……那银坠就是他送的,我不敢和他说,显得我多不在乎似的。”


茹姐的事,不能怠慢,我和阿杰立刻去了小操场。灯光虽然亮了,但操场整体还是很暗。这个操场比较偏僻,人不多,但也有七八对情侣坐在草地上亲昵。


阿杰觉得这些人碍事,拍拍我肩膀说:“你来清个场!”


阿杰这份信任,来自我多次的故伎重演。我扯着嗓子大喊:“学长学姐们,我养的宠物蛇窜进草里了,你们看到了吗?”


接吻时如果摸到一条滑腻腻的蛇,不仅破坏气氛,可能还会吓出精神问题。情侣们听到我的喊话,大为扫兴,慌忙起身离开。


茹姐笑着锤了后背:“鬼点子真多!”


我们三个人分开区域,各自匍匐在地,一点点翻着草地排查。阿杰有富贵加持,运气一直比我好,找了半小时,他先找到了银坠。那银坠呈泪滴形,链子断掉了,上面刻着一个男生的名字。


茹姐连忙接过去,仔细擦着上面粘的泥土。


我好奇发问:“这坠子是定制的?”


“这银坠里面,包着一颗智齿呢。”茹姐晃了晃坠子,跟我俩讲。


茹姐和男友相识于医院。那天他俩都肿着脸,去医院拔智齿,走廊等候时,两人强忍疼痛,越聊越投机,留了联系方式。一个月后,男生就向她表白,两情相悦最是幸福,她也同意了。男友把自己和她的两颗智齿,拿去银饰店打磨,裹银做了两颗吊坠,并刻上名字作为定情礼物。她戴的,便是男友那颗牙。


我和阿杰听罢,掩饰不住羡慕,和茹姐吃完饭,回到宿舍后,我俩还在感叹。年轻人的爱情啊,炽烈如火,能互换骨头,连礼物都是天底下独一份!

 

胖子几经努力,终于赶在大一的末尾,追到了那个姑娘。过了假期再来,胖子和女友的亲密程度,已经到了互送内衣的地步。他意气风发,常骑摩托带女友兜风,阿杰却有些不爽,因为后座不属于阿杰了。


大学头两年课多,日子过得很快。大二下学期某天晚上,阿杰参加完文学社的会议,把我拉到他电脑旁,一脸不好意思,悄悄说:“有点事想问你……”


我想都没想,反问:“看上哪家姑娘了?”


阿杰害羞了:“这个……你懂我,今儿坐我旁边有个叫许晴的,老对我笑,还问我要电话号码……”


倒不是我懂他,阿杰娇生惯养,其他人为了几千块助学金闹得头破血流时,他还是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。很多事他拿钱就能摆平,突然这么吞吞吐吐,大概率是春心萌动了。


“这是对你有意思,先聊着呗。”我继续传授了他一些男女相处小技巧。在每个人身边,大约都有我样一个狗头军师,讲起道理时逻辑清晰,可惜并无实战经验,可见活得太明白,终究不是好事。我从没谈过恋爱,尤其上大学后,我更是错误地想寻找像茹姐一样的女朋友,一直找不到。


阿杰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,原来不修边幅的他,开始注意发型和衣服搭配。换了裤子觉得衬衫不配,换了衬衫又觉得裤子不配。出个门得折腾半小时。我耳边仿佛又响起了赵忠祥的声音:春天到了……


出乎意料的是,阿杰很快和许晴确定了关系。他请我和胖子吃饭,顺便把把关。许晴妆很浓,但底子好,整个人很柔媚,对我们说话滴水不漏,和阿杰的分寸也拿捏很准。我观察许晴的做派,觉得这女生不仅身材丰富,阅历估计更丰富。


许晴宣称是阿杰追的她,对于她的说法,阿杰只是傻笑,没有否认。但我知道是许晴主动追的阿杰,因为阿杰这样温吞害羞的男生,不会主动开口,必然是许晴推动了剧情的发展。


不见面还好,见过面后,我和胖子隐隐替阿杰担心起来。阿杰平时话少,但人很大方,我们没少蹭吃蹭喝,所以他的事就是我们的事。我们决定帮阿杰调查一下许晴。


许晴也是化学系的,和我们同届,所以我去找了找茹姐,茹姐调动人脉,帮我大概问了问,挑了些看起来可信的事告诉了我:许晴歌唱不错,作风不好,人还刻薄,班里基本没啥朋友,自己在外面租房住,基本每学期换个男友。


这个反差让阿杰有些怀疑:“不至于这样,瞎说的吧?许晴不至于……”


“你小心点,这世道好姑娘可不多!”胖子愤愤不平。


胖子这话属实偏激了,我反问胖子:“那你女朋友呢?”


胖子顿时泄了气:“她……她挺不错的……”


我笑道:“情人眼里出西施嘛,让阿杰自己看着办吧!”


阿杰不相信这些传言,我们不忍心打击他传宗接代的积极性,也就再没多说,毕竟他第一次谈恋爱,总得经历经历。


我们经常见到许晴和阿杰在外面亲昵,像是大姐姐带着小弟弟,阿杰总是很幸福的样子。他们的感情似乎越来越好,阿杰开始给许晴买东西,小到几块钱的发卡大到几千块的包,许晴总是照单全收,附以热吻。


我每次和许晴说话,总是很不自在。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终究是不一样的,我去过不少动物园,羊的叫声好像都相同,但每一只老虎,吼起来都很独特。许晴就像一只老虎,她和茹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,许晴的逻辑是:你可以爱我,我什么都不说。

 

茹姐已经大三了,她喜欢画画,决心跨考美院的研究生,就提前开始准备。她搬出宿舍,和男友租了一间屋子,安心备考。她把乐器收起来,卸载了多余的社交软件。本来她就朴素,现在更加不修边幅,偶尔看到他,也是素面朝天。我学葫芦丝本就动机不纯,只是为了多见见她,看她忙于学习,我也就不再打扰她了。


无论恋爱还是考研,好朋友们都找到了事消磨光阴,我却越来越无聊。班里同学早就分裂成无数个不同目标的小团体,高中大集体的感觉逐渐消失。枯燥的专业课也越来越少,我对一切校园活动失去了兴趣,开始追剧打游戏。作息日夜颠倒后,时间仿佛停止了流动,有很长一段时间,我就像《土拨鼠之日》的主角,人生循环在了同一天。


经常是睡到上午十点,我才十分不舍地钻出被子。学霸们通常已经去了图书馆,胖子和阿杰去找女朋友玩了。


阳光肆无忌惮,爬满了宿舍地板,但我的床上却散发着浓浓霉味。我好像被世界遗忘,手机月租就是全部的话费。


打着哈欠走出楼门,楼下的绳子上晒满了被子。楼管大爷表情严肃,在被子前来回踱步,像是在检查昨晚是否有人尿床。


食堂已经关闭,我只好去校外吃饭。当然,在这个尴尬的时间点,对于被饿了十五个小时的肚子而言,去吃早饭还是午饭已经不重要了。


学校西边,正在建一所大酒店,尘土飞扬。西门口有很多的路边摊,有的露天,有的也有店面的轮廓,大风从工地上刮来,这些摊点的盆盆罐罐里的汤水又要变浓很多倍。


我和茹姐常去的那间烧烤小店,白天也卖些小吃。老板十分丑陋,但为人特别上道。他自知形象欠佳没人看他,便让自己不念书的漂亮女儿帮忙打理。所以来这里吃饭的,多是一些审美意识强烈的男青年,至于白天的饭菜是否可口,可以忽略不提。


吃罢饭往回走,洒水车刚好路过,一只灰狗趴在一只黄狗身上欲行非礼,灰狗突然发现黄狗竟然也是公的,扫兴之下便耷拉着耳朵准备离开,但是黄狗似乎对灰狗勾起了某种激情,一路追着灰狗远去。


绕着学校走一圈,再回到校门口,除了手里多了几份被强塞的兼职广告外,往往没有什么收获。


校门的起落式正门紧闭,我正准备从偏门进去,却看到值班大爷一改往日冷脸,给了我一个暧昧不清的微笑,然后他竟然为我打开了正门!


我正要道谢,猛听到背后一声气动山河的喇叭声。回头一看,一辆路虎的车头已经快碰到我的屁股了。


副座上的校长梳着油光瓦亮的偏分头,联想到茹姐说的话,这厮贪污了不少钱,仍然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。司机却是狐假虎威,眉目凶狠,大有一踩油门让我横尸当场的意思。我赶忙闪在一旁,大爷微笑着目送路虎进去,然后转头看我,又变回了冷脸。


是我多虑了,这个世界循环运行着同样的规则,想改变一点,挺难的。
  

大三的国庆节,胖子和阿杰带着女朋友出去旅游了,我独自在宿舍睡到天昏地暗。手机嗡嗡震动起来,我摸了几次才摸到,是茹姐发来的短信:“来操场,我很烦。”


我只当是茹姐学习太累,想找人说说话,毕竟考研需要高度集中的精神。我穿上衣服,洗了洗脸,就去找她。


操场人不多,茹姐有些憔悴——她刚和男朋友吵了一架。


我这才知道她有先天性心脏病。暑假时,她跟着男友回男友家一趟,她太真诚,傻乎乎把这个事也告诉男友的母亲了。她男友家里本来就有钱,男友母亲也看不上她这个“乡下人”——何况还有心脏病。


虽然俩人没明着说,但氛围能感觉到。暑假后,俩人的心里都堵着,凑合相处,谁也不愿先提这事。茹姐是个认死理的人,还想着怎么说服男友的母亲,但他男友不考研,最近又和别的姑娘暧昧不清,她发现后,和男友大吵一架,男友气急了,竟然扇了她一巴掌,她摔门哭着跑出来。


我一直很会安慰人,但现在不知该怎么开口,她难受,我也跟着难受。茹姐蹲在地上,啜泣时,带着肩膀都一耸一耸地动。我轻轻拍着她后背:“不管怎么样,考研还是要继续。”


茹姐抹了抹泪,将脸上的头发丝拨开,说:“对!不管怎样,我要继续!”


茹姐回去和男友正式分了手,她后来回忆起男友冷漠的眼神,对我说了一句烂大街的真理:一个人不爱你了,可能比你想象中更加不爱你。


她搬出了出租屋,回到宿舍里,继续备考。我很希望她能考中,但最后分数下来,她还是差了五分。来不及伤心,生活便摆在了眼前,她立刻忙着开始找工作。


她姑姑劝她回老家当个化学老师,相个亲结婚就不错了。可她就是不愿意去当老师,四处投简历,凭着自己的绘画功底和熟练的软件技术,在毕业前终于签了上海一家广告公司,做海报的设计员。


时光弹指,茹姐临行前,专门来跟我告别,我们常吃的苍蝇馆子因为影响市容,已被整治,她终于把我约在一家像样的饭店里。


“姐,认识三年了,这还是第一顿好的!”我开玩笑。


“希望不是最后一顿。”她一喝酒脸就红,更加好看了。


我鼓起勇气,微笑着表白:“姐,我一直挺喜欢你的。”


“怎么不早说,”茹姐撩起耳边的头发,“迟了。”


我摇摇头:“不迟,朋友是一辈子的。”


她轻轻一笑,点点头。


那天我们聊了很多,我遗憾和茹姐没有发生爱情,但又庆幸我和她只有友情。等话说尽,我送她去了车站,她搭上了去上海的列车,在车厢里消失。我在月台,目送列车离开,泪突然流了下来。说不清为什么而流,大概从此天涯路远,再没人认真教我葫芦丝了。


烦心事总是一件接着一件,我刚整理好心情,从车站刚返校,阿杰打电话告诉我:“胖子失恋了,咱得安慰安慰。”


我认为胖子现在更需要独处,阿杰却认为分手总要搞个仪式,告别一下过去,所以自作主张,请胖子和我吃饭。胖子本想推辞,但一听阿杰订了一家好饭店,便欣然参加了这场吐槽大会。


阿杰约的饭店,竟是中午我和茹姐告别的那家。我坐在同一个位置,只是茹姐那里,换成了面容悲戚的胖子,触景生情,我倒比胖子还要难受。


胖子虽然失魂落魄,仍不忘胡吃海塞,我和阿杰都清楚胖子女友是个好姑娘,但因立场问题,我们只好昧着良心谴责她不仗义。酒一直喝到深夜,胖子吐了两回,最后我们借了老板运菜的小推车才把胖子运回宿舍。


后来我们知道,胖子那天难过,不是因为分手,而是因为他爷爷去世了。他当时又不想和我们说这事,只能领我们的情,听我们谴责他女友,其实他并不想听。第二天他请假回老家说是要安静安静,实际上是去参加葬礼了。所谓好朋友,大约总能替对方着想——虽然对方可能不这么想。


至于分手原因,特别简单,就是女友对胖子没感觉了,而胖子早就对女友没感觉了——感觉这玩意真是玄妙。

 

大四过得很快,我学了四年,依旧不知道毕业该干什么,那就继续学吧,我开始随大流,准备考研。


立冬那天,从自习室出来时,胖子打电话让我去车库找他。我赶到时,胖子已经修车修到一脸黑,他这破摩托,买时就是二手的,陆续又坏了好几回。


我放下书,趴地上帮他鼓捣,沾了一手油,最后也没修好,我累得坐地上说:“不行,变速器完全坏了。”


这摩托陪胖子走过了大学时光,胖子不死心:“那我去换个变速器?”


“要换就连油箱引擎减压器火花塞座位轮胎都换了!你这破车时速过四十就散架了。”


这次真是彻底坏了,胖子无奈挠头:“算了,回吧!听说学霸在和阿杰打麻将。”


我洗了洗手,和胖子回了宿舍。那三个学霸经过三年多的紧张学习,最近不知怎么,也开始和我们同流合污了。


宿舍里,学霸一号叼着一根快烧到他嘴唇的烟,唧唧歪歪瞎叫唤,裤裆里乱糟糟塞了一堆零钱,看来小有收获。学霸二号和三号老僧入定,淡定地摸牌看牌甩牌,阿杰心不在焉,随手打几张牌,然后斜过身子,按着手机,偶尔还嘿嘿傻笑,估计又和许晴聊着呢。


我说学霸们怎么这么积极,毕竟阿杰的钱太好骗了。


我和胖子专门给阿杰算过,这两年,阿杰给许晴花的钱,光我们知道的就有五万了。阿杰有时候也很疑惑,他很少见到许晴的朋友,他给许晴买的衣服和包,过几天就消失了,许晴总是说放家了,背着好包太招摇。我们也很奇怪,两人出去旅游了十几次,酒店相处,阿杰竟然从没有越礼。出去吃饭点菜,永远都是许晴点,除了玩游戏时,阿杰偶尔顾不上出去,上课时许晴一个电话就把他叫出去了,被驯得服服帖帖。


阿杰是个老实人,但老实人也有底线。


大四最后一个寒假结束,阿杰主动甩了许晴,这让我们都很意外。阿杰说,许晴突然拿着一个单子找他,哭着说她怀孕了。阿杰很清楚自己从来没有睡过她,他爱她宽容她,但没宽容到这种地步。


据唯一和许晴比较好的女生讲,其实许晴一直和另外一个老男人在交往。许晴在外面是和她母亲住,她父亲早亡,母亲好像得了慢性病,所以她总是徘徊在很多不符合身份的场合里,而阿杰和其他男人给她买的东西,她都转卖了,换钱给母亲治病。


这个故事跟我们当初调查出来的信息一样,也是道听途说。故事很伤感也很励志,真假未知。但阿杰相信它是真的,阿杰说:“一个人骗另一个人能骗这么久,如果不是人品极坏就是身后有莫大的苦衷。”


阿杰相信许晴还是一个很好的姑娘。故事真假不重要,但是对阿杰而言,信了比不信好。


许晴此后再没有出现在阿杰的生活里,阿杰通过此事,迅速成熟起来,而胖子和我仿佛看破红尘,一直单身到毕业。


阿杰在毕业前,又遇见一个姑娘,不算漂亮,但安静大方。他给她买东西,她也给他买。最重要的是,每次出去吃饭,她都会问问阿杰:“你要吃什么啊?”


阿杰变得很少玩游戏,他竟然可以和姑娘在自习室安静地坐一下午,他认为这次大概是找对人了。


尘世的兰因絮果皆是宿命机缘,每一个人我们刚遇见,总会问候一句你好,也许没过多久就要说再见,这叫现实。但我们都希望可以遇见一个只说你好不说再见的人,这叫理想。  

  

这种理想,我有,你也有。

 

答辩、拍照、喝酒,最后贱卖旧物,我们三个毕业了。


我考研理所当然地失败,去北京做了社畜。胖子体重飙升,自知身体不好,后半辈子不想太卖命,立志去考公务员了。阿杰则带着女友回了老家,打理父亲的家具生意。我们天各一方,问候渐疏,从三日一聊到一月一聊,最后大半年都没几句话了。

 

工作之后,我才发现,时间永远在恒定流逝,没什么特殊节点,所有的纪念日都是人类一厢情愿。生活更是一场捉迷藏,有的人太入戏,相互躲得太周密。找的人没耐心,三寻不得便没了兴趣。躲的人在暗室内窃喜,直到日落才发现不会有人再来找他。于是人与人便有了渐行渐远,事与事便失去了逻辑关联。


我的微信里加了很多新朋友,但下了班便找不到任何人,也新认识了一些姑娘,说得上话的却没几个。有时候忙起来,我都想不起我还喜欢过茹姐。直到有一天,我突然接到茹姐的婚礼邀请链接,我点开翻看她的婚纱照,新郎很帅,茹姐搂着他,幸福地笑着。看着看着,我突然也跟着笑了。


回忆开始重叠,在我青春的尾声,发生过很多小事,有恋爱、逃课和睡不醒的周末。我不会主动想起,像是把旧物搁在仓库,必须得有一个契机,才记得好像有这些事。


我一直没见过茹姐原来的男朋友,那银坠子上的名字我早忘了。这些年来,听了不少破镜重圆的故事,但我身边却好像从来没有。我拿不准这个男生是否还是原来那个,恭喜了几句后,便试探着问:“姐,那个泪滴坠还在吗?”


我猜茹姐看到我的问题,也回溯了一会青春,所以隔了很久,对话框里才闪出三个大笑的表情,接着出现一行字:“早扔了,玄武湖喂鱼了。”

(完)

远上寒山


小学三年级时,腊八后的礼拜日,江小萍的妹妹失踪了,九个月大,刚学会爬。


村里八十多户人,顺着黄土坡建起的石窑洞,三五户自成一排,远看像是许多废弃的桥拱,被汹涌的黄褐色土流四处截断,冬天草木一枯,更无生机。江小萍家紧挨我家,那天早上她来找我前,我已经听了很久的哭声。先是她妈哭,然后她也哭,具体哭什么不清楚。


当时我正和小胖削着一根杨木棍,准备做长矛玩。小胖被哭声感染,鼻子一酸,也呜呜地啜泣起来。


小胖总是控制不住情绪。他六岁时发了次高烧,村医下药狠,青霉素用多了。退烧之后,他胆子变大了,但脑子变呆了,喜怒随心,而且迅速变胖。我们都才十岁,可他有十二三岁那么壮,却困在了五六岁的心智里。也不算特别白痴,但很多事大概率一辈子都不会明白。好在他爹是村长,没人敢欺负。


我问小胖:“你跟着哭啥?”


小胖穿着蓝棉袄,袖口亮津津的,层层鼻涕在布上冻出了一面柔软的镜子。

“想二花了。”他又擦了把鼻涕。


二花是头猪,小胖一手养大,但没活过年底,腊八前刚宰了。小胖家紧邻我家,我爸帮忙开了膛,我沾光去吃杀猪菜,小胖流着泪吃了几大碗,饽饽蘸肉汤,可香了。


石头垒的院墙不高,我哄小胖开心时,江小萍踩梯子露出头,看见我俩都在,她麻利地翻墙跳过来。这姑娘短发圆脸,鼻子冻得通红,长睫毛根根分明,泪还在眼眶里打转。粉棉袄上好几块补丁,她自己缝的,裁成了牵牛花的形状。她家在全村最穷,四孔窑洞因为大雨塌了一孔,生孩子又多,早些年还被罚过款。她爸有慢性肾炎,两姐姐都是十八九岁就嫁到了外村。她除了蹲着尿,基本是个假小子,常跟我们混在一起。


江小萍哽咽着讲,她爸早上打发她去给奶奶家送烙饼,她帮奶奶干了点活,也就两个小时的功夫,完事回来,她妈已经趴在炕上哭成泪人了,她爸也一脸愁容。她妈哄睡了妹妹,去把羊赶到了羊倌家,门关着没锁,回来发现妹妹不见了,房前屋后都找过,就是没影儿!


出生不满年的孩子不让见风,小胖没见过江小萍的妹妹,但我之前进她家送东西时抱过一次。她妈奶水少,小妹营养不良,也就十几斤。九个月大的婴儿,光天化日失踪,这事奇了怪了。我实在想不通,就随口瞎说:“她不是会爬了吗?从猫洞里爬走了?”


村里人每天就给狸花猫喂一顿饭,猫也讲究自立更生,出门逮鸟,回家捕鼠,饿急了什么肉都敢吃,来去自由,活得硬气。人们一般会在窗角开个方形小洞,让猫夜间进出。


“不会吧……”江小萍摇头,“我妹上窗台都费劲,再说那洞口太小了。”


小胖一直努力在听,这时才明白过来我俩在讲什么事。他警觉地指了指远处灰黑色的老峰山,压低声音说:“是不是小龙人醒来带走的?”


“也不是没可能……”我将信将疑。


那年电视台热播《小龙人》,主角是两男一女,帮小龙人找妈妈。我们三个看得入迷,总是代入主角团,夏天经常上老峰山,想找到沉睡的小龙人,这也是小胖这半年来唯一坚持下来的事。村里的语文老师常讲一些未解之谜,百慕大三角迷航、外星人神秘来访之类的,更让我们觉得世界广阔,故宫能有小龙人,我们山西就不能有吗?我们唯一迷惑的是,看不出电视里的小龙人是男是女。


老峰山有七八十米高,大片树林覆盖在山顶,里面枝叶遮连,很神秘。夏秋时节,大人们常在山上农忙,孩子们也能在树林外面玩。但爸妈不许我们冬天上山,尤其不能进树林,据说里面还住着一窝野狼,几年前有人砍树时见过,真假未知。要真是山里的小龙人抱走了妹妹,我们仨还真不敢贸然上去。


“我爸我妈出去找了,”江小萍抹干泪,“你们也帮我找!”


这事义不容辞,但我毫无头绪:“要不把贺飞叫来?”


“别吧?”江小萍犹豫了,“他那冷脸闷油瓶……”


“不不不!他最近变多了,常笑。”我拉起他俩的手,“走吧,他懂得多!”


贺飞比我们大三岁,本该去乡里读初一了,但他不想离开村子,就蹲班又读起五年级。他长得又高又壮,皮肤黑黢黢的,比小胖力气大多了。他爸妈三年前去南方打工,据说是帮国家盖大楼,能挣不少钱,每到年底才回来。带着孩子不方便,贺飞就被撇下和奶奶住。他本就话少不合群,这三年更沉默了,总是冷脸躲着众人,独自在村里村外游荡。因为我们四家是邻居,相对还算熟悉。


天阴着,门外起了股风,几片废报纸呼啦啦卷上天,和树冠上的喜鹊窝纠缠不休。远远听见贺飞院里一阵鸡叫,很急促。土狗拴在院门内,它和我们熟,吠了五声意思意思。鸡窝前,贺飞穿着一件黑亮的羽绒服,是他妈从外地寄来的,比我们的棉衣好看。他跪在地上,右手死按着一只母鸡,左手生拔着鸡毛,鸡叫的相当凄厉,屋里他奶奶耳朵聋,听不到。


“飞哥!”小胖傻乎乎蹲下,“做鸡毛毽子啊?”


围着鸡屁股一圈毛已经拔光,鸡皮上渗出些血来。江小萍见不得,忙把母鸡抢下:“你干嘛呀?”


贺飞起身拍拍土:“光叫,不出卵,还他妈啄我,得治治。”


村里偶尔会出现这种精神错位的鸡,母鸡的身体,却装着公鸡的灵魂,学打鸣还不下蛋,人们将其视作无用的畜生,下场一般都很惨。


江小萍觉得母鸡可怜,顺着院门扔出去,希望它赶快逃走。贺飞也没阻拦,只是看戏般笑了笑。那母鸡一落地,立刻转身,疯跑回院里的鸡窝,好像那里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,钻进去就能避开一切伤害。


“找我啥事啊?”贺飞注意到了江小萍的泪痕,“被欺负了?”


“不打架,我妹丢了。”


贺飞斜靠着磨盘,听她说完前因后果,仔细想了想,盯紧江小萍:“我记得你家那狼狗,挺爱叼东西啊……”


江小萍家养了条黑背大狼狗,牙口极好,但性格温顺不咬人,不拴绳也没人怕。她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,训练狼狗叼书包,后来那狗叼上瘾了,不太沉的东西,什么都敢叼着走。


有可能!我和江小萍明白过来。但小胖没听懂,我给他解释了一番。小胖怒气立刻上来,顺手捡了块破砖:“狗呢狗呢?”


“别别别!”我忙拦下小胖,“咱跟着狗瞧瞧就行。”


贺飞最近心情好,难得掺和进来帮忙找。他让江小萍回家找了顶妹妹的小帽子,放狼狗鼻子前闻闻。想法是挺好,可惜那狼狗不是警犬,根本不知道要干嘛。我们跟在狼狗后面,想看看它常去的地方,说不定它把婴儿叼到哪个犄角旮旯就不管了。


狼狗感觉不自在,走几步就回头看主人。贺飞不断拿小石子扔它,它缩着尾巴,不情不愿地四处乱窜,我们跟了半天,除了看它吃了几滩屎,没什么收获。


村西有片空地,几十年前有座地主老屋,现在只剩一堵三米多高、四五米长的泥墙孤零零立着,严重风化,摇摇欲坠。事不关己,每家长辈都告诫小孩不要靠近,却从没人想去解决隐患。


走到墙附近,狼狗警觉地竖起耳朵,好像发现了什么。墙后有悉悉窣窣的声音,贺飞示意不要出声,我们沿着十几米的半径,绕到墙前蹲下看。墙根聚着五只野猫,满嘴是血,正撕扯着一团血糊糊的碎肉,隔得远,看不出什么肉,江小萍的眉毛瞬间皱成一团。


贺飞眼神一紧,转脸对小胖低声说:“胖子,比个赛怎么样?”


“好啊好啊!”小胖来了兴致,“比啥?”


“看谁力气大。”贺飞微笑着指墙,“咱俩绕回去一起撞,撞倒了,我就给你买瓜子。”


我和江小萍满心疑惑,跟着贺飞悄悄绕回原地。贺飞安排小胖撞中间,自己撞墙边,后来我才想明白如果墙朝人的方向反倒,贺飞就逃得快。


贺飞喊一二三,两人狂奔过去,斜着肩膀猛撞上墙面。墙体晃了几晃,两人一鼓作气又加了把力,一大半的墙轰然就朝野猫的方向倒下去。野猫速度快,但有一只贪嘴,跑慢了点,右后腿被压伤了,仍然叼着块肉,一瘸一拐想跑。我仔细瞧,是带毛的兔肉。


贺飞眼疾手快,抄起地上一根手腕粗的枯木棒,三两步跑上去,冲着那野猫乱打,几棒下去,就把野猫打死了。江小萍吓得“啊”一声缩到我身后,小胖却看的津津有味,还上去踢了踢死猫。


江小萍缓过劲,埋怨贺飞:“猫招你惹你了?”


贺飞舒了口气:“就是这群猫!夏天偷我家鸡仔,可算逮住报仇了。”


“用不着这么狠吧?吃的又不是人肉……”我浑身鸡皮疙瘩。


看着我俩不解的表情,贺飞也感觉做过头了,就耸耸肩:“算球,你们继续找吧,有事再叫我。”


“你干嘛去?”我们问。


笑容立刻浮在贺飞脸上:“这个点,郑爷爷收拾完了,我去学校找他听故事!”


村里小学是附近三个村合办,有三位老师,负责五个年级八十多个孩子。男老师是本村的,两个女老师都二十四五岁,从市里来支教,其中一个姓郑,教贺飞的五年级,来两年了。她爸也是个退休老师,七十多岁了,身体不好,拄着拐棍,一个月前坐客车到我们村,住在学校腾出的窑洞里,专门看女儿工作。我们都叫他郑爷爷,挺和蔼一老头,也喜欢孩子,肚子里全是故事,历史、童话、寓言都能讲,尤其对贺飞很好,还辅导他作业,贺飞这个闷油瓶最近话变多,全是郑爷爷的功劳。


“我也去!”小胖非要跟贺飞去听故事,但我猜他主要想让贺飞兑现那包瓜子。


小胖的行动全随心情,想一出是一出。他到底算不算我的童年好友,我至今想不明白,因为他经常中途离开,弃我如草,和成年后认识的很多人一模一样……

 

快中午时,阴沉的空中挤出一滩模糊的太阳,像是蒙上塑料袋的旧灯泡。


狼狗把我俩带到谢寡妇院门外。这里是本村最西边,距老峰山脚不远,上山必经此地。窑洞建在土丘上,地势挺高,看得见附近发生的一切,我常想如果打起仗,谢寡妇家一定首先遭殃。四周没有邻居,谢寡妇本人也刻薄,女人们很少和她来往。她犹如童话里的老巫婆,守着要道上的神秘古堡,制造着毒害公主的苹果——村里小孩都这么说。


“俩狗崽子找啥呢!”谢寡妇提着桶泔水出了院门,凶巴巴俯视我俩。她左肩上粘着朵白布小花,那是热孝,三个月前她丈夫在煤窑下砸碎了。


江小萍怯生生回答:“谢婶,我妹丢了。”


“哟!原来是丢了啊?”谢寡妇瞥了一眼山路,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,眉头舒展,“我早说你们家风水差,早晚得死几个人,你妈还不信!”


这破嘴跟刀子似的,句句戳人。江小萍白了谢寡妇一眼,想骂又不敢骂。我拉起她准备走,身后有人喊:“谢玉凤,等我呢吧?”


转头看,是村里的老光棍。这家伙瞎了左眼,五十多岁没娶媳妇,特爱耍流氓,村里的姑娘媳妇见他都躲着走。


老光棍的破棉袄油渍麻花的,一脸醉态,仿佛刚从垃圾堆里睡醒。谢寡妇眼瞧着老光棍越过我俩,朝她靠近,就提起泔水,顺坡全浇在老光棍脚面上:“滚!”


“嘿!挺冲啊!”老光棍停了步,一脸不满。


谢寡妇继续骂:“也不照照镜子,小心我放狗咬死你!”


这话倒是真的,狗随主人,谢寡妇家也拴着两条狼狗,呲牙咧嘴凶得很,就好像打出生就没吃过东西,见人没完没了地追着咬。


“你那松裤裆,谁解不是个解?”老光棍怒了,“别给脸不要脸!”


“老娘瞧不上你!”


“那你他妈的就守好!”老光棍气急了,指着西北方一股若隐若现的灰白烟气,“你那死男人可盯着你呢!”


老光棍指的方向,就是出事的私人煤窑,在西北五里外。三个月前,里面塌方了,砸死了七八个矿工,有谢寡妇的丈夫。这种事常见,煤窑本来不会因此关停,但是地下的煤层随后自燃了,像是老天爷给出了某种警告。


我爸专门带我去看过那个奇景,我永生难忘。山坡上早就没有一棵树,全被煤粉染成了黑色,仔细点才能辨出两个更黑的矿洞。右边矿洞没事,但左边洞口塌了,一股极粗的灰白烟雾从洞口滚滚而起,像是封印多年的恶龙,带着满腔恨意直入天空。我爸如此总结:山神感冒了,只剩一个鼻孔通气。


出事后,煤老板早就把人都撤走了,煤层已经烧了三个月,也没人管。一刮西北风,五里外的村民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焦味。味道让我很不舒服,我试过各种方法,破布做口罩,鼻孔塞棉花,甚至把自己弄感冒,但那焦味仿佛从我毛孔里渗透进去,始终能闻到。小时候,人们总说山西的煤多着呢,三十年都挖不完。我当时还算过,如果这股烟雾能烧三十年,那时候就二零二二年,我都四十岁了,一定让我孩子戴口罩来看看。


谢寡妇受到了光棍恶毒的诅咒,气呼呼回家了。老光棍自讨没趣,也转身就走,还不忘骂我俩:“看啥看,回家吃你妈的奶子去!”


江小萍无处发泄,只好踢了狼狗一脚:“真没用!”


我也没了心情,和江小萍垂头丧气回去,各自回家吃午饭,准备下午继续找。


我爸去打麻将了,我妈在炕上削着土豆皮,见我回来,立刻嘱咐:“你最近少去隔壁,晦气。”


看来我妈知道江家的事了,我试图反抗:“我还得帮小萍找妹妹呢!”


“小孩家家的,找啥找!”我妈突然沉下脸,“肯定是……狼给叼走了!大人的事别掺和!”


老峰山那窝狼敢下山吗?我不敢断定,但我觉得大人们太无情。冬天村里没农活,就剩打麻将扯闲天。江家的人缘平时不错,丢孩子这种大事,怎么就没大人帮着找找?我不敢指责爸妈,他们总认为自己正确,又觉得我不懂事,不值得给我讲。从小到大,很多道理都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。


吃罢饭,我妈拦着我睡了个午觉,起来已经三点了。一出院门,我竟然看见谢寡妇了。她身材矮胖,碎花棉袄套着跟个油桶似的,正踩着一块大青石,猥琐地趴在江家院墙外,往里偷看,嘴角禁不住悄悄翘起,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。


开柴门时发出了响动。她扭脸看见我,顿时脸色大变,狼狈跳下石头,没好没气地白了我一眼,转身就走了。


我爸妈在被窝里说的闲话,突然浮出我的脑海。谢寡妇四十多岁,是村里唯一没孩子的已婚女人。这些年她发疯似的想要孩子,和尚道士、土药偏方都试过,就是要不成,见别人家生孩子她还净说风凉话,什么风水啊差啊命不好啊。她以前只是没孩子,现在丈夫都没了,谁知道她心理有多扭曲。我闪过一个惊人的念头,连忙找到江小萍,带她去找贺飞。


贺飞在院里和小胖嗑瓜子,小胖为了能多吃点,简直是在嚼。我把谢寡妇偷看的事儿一说,然后自豪地作出判断:“那老巫婆肯定神经了,嫉妒小萍家孩子多,趁她妈不在,悄悄把她妹偷走了!”


“对呀!”江小萍两眼一亮有了希望,“她家里都没人敢进出!”


贺飞也点点头:“她家狗凶,白天不好藏,晚上去听听有没有小孩哭声。”


小胖好像已经忘了找妹妹这茬,嚼着瓜子问:“去干嘛,偷吃的?我也去我也去!”


贺飞知道小胖藏不住,就骗他:“你在家等我们,听话我就再给你买瓜子,好不好?”


一听有瓜子,小胖使劲点头,像只被投食的哈巴狗。


我们约的时间较晚,因为一个月来,贺飞晚饭后,都要先去找陈爷爷听故事,对他而言,这比什么都重要,而且大晚上不回家还不被骂的人,只有贺飞一个。我们有父母管着,晚上出门很困难,我和江小萍都是演技爆发,撒谎去找高年级的贺飞做数学题,才跑出来。


村西的电线杆下,我和江小萍扔下书包,冻得直搓手。江小萍很气愤,才一天,她爸妈就听天由命,不找了。江小萍的两姐姐晚上也从邻村赶来,不是来找妹妹,而是劝小萍不要找了,但小萍就是不死心。


贺飞迟到了半个多小时,脸上还多了三道抓痕,左眼眶也发青。我关切地问:“飞哥,怎么了这是?“


“不碍事。”贺飞神色落寞,“刚和老光棍打了一架。”


老光棍以前去学校骚扰过郑老师,也就过过嘴瘾,今天夜里喝醉了,耍起酒疯,直接闯进了郑老师住的窑洞。郑爷爷正在隔壁,给贺飞讲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,听见女儿尖叫,连忙出去拉扯,结果被老光棍一脚踹倒。贺飞怒从心起,鲁提辖上身,抄起郑爷爷的拐杖就猛抽老光棍,老光棍喝醉站不稳,王八拳乱挥在贺飞脸上,贺飞最后竟然生生把老光棍给打出去了。


“赢了不该高兴吗?”我看贺飞还是一脑门的官司。


贺飞低头叹气:“郑老师刚跟我说,她教完这学期就走了。”


郑老师长得漂亮,长头发大眼睛,但对学生很严厉,而且不教三年级,我对她谈不上喜欢,但没想到贺飞对郑老师感情这么深。虽说贺飞平时杀猫虐鸡的,这么看来心底还是很善良,毕竟他也就是个大点的孩子,爸妈又常年不在身边。


“我想让他们留下来……”贺飞有些烦躁,“咱们村住着不好吗?”


“走就走呗,明年还有新老师。”江小萍安慰他,“再说你爸妈快回来了吧?”


贺飞跟我们从不提爸妈的事,此时一皱眉,怨气上脸:“他们?哼!爱回来不回来!不回来我还清净点!”


“没爸妈管着多好啊!”江小萍有些羡慕,指了指自己的短发,“你看,我爸都不许我留辫子。”


“你懂个啥!”贺飞生了气,岔开话题,“算球,说这干嘛!走,去老巫婆家。”


夜里风大,推的几大片乌云慢慢遮住月亮,三两只胆大的麻雀贴着我们头顶掠过。我们顺着缓坡刚摸到谢寡妇院门口,两条大狼狗就狂吠起来。家门吱扭一声,是有人出来察看了,我们吓得赶紧又跑到了远处。


等院里没了动静,贺飞观察了一番,说:“绕后,上屋顶!”


山西石窑洞后面都斜压着一层保暖的土,很容易爬上去。我们鬼鬼祟祟绕到后面,蹑手蹑脚爬上房顶,顾不得脏,像前线侦察兵一般,匍匐着推进到房檐附近。也不敢露头,生怕狼狗发现,只把耳朵贴近听。


房里隐隐有人交谈,没听到孩子哭。我们虽然穿着棉袄,但还是冻得发抖。等了十几分钟,声音逐渐大了,先是谢寡妇在喊叫,一声比一声急促,听起来有些惊慌,上气不接下气的感觉,跟着是个男人在喊:“弄死你,老子今天弄死你!”


她的碎丈夫回魂了?我和江小萍面面相觑。男人语气很硬,但又不是特别狠,反带着一丝笑意。又听了几句,我才辨出声音的主人:“这不小胖他爸吗?”


江小萍仔细听:“还真是村长!”


大半夜的,村长在打谢寡妇!我心急起来,推了一把贺飞:“要不要救人?”


贺飞自从爬上来,就仰躺在地上,呆望乌云,心不在焉地想着其他事。此时翻过身,压低嗓子:“这么大动静,有孩子早哭了,看来不关老巫婆的事。”


听到这话,江小萍又泄气了。我却来了劲:“我是说救救老巫婆!”


“村长那脾气,打个人多正常。”贺飞满不在乎又躺下了。


“我爹也这么打过我娘,连狠话都差不多。”江小萍讲起自己的经验,“有一次我放学回来早,他们说是在闹着玩呢,我妈也没怎么样——老巫婆应该没事。”


这是在闹着玩?大人们的世界太复杂了,我最好不要长大。但我又经常渴望长大,这样就能离开村子,再也不用闻西北方那股焦味了。


贺飞没了耐心:“太冷了,走吧走吧!”


我们悄悄下了房,贺飞表示最近不掺和我们找妹妹的事了,距离期末考试还剩三天,郑老师到时候就走了,贺飞说要多去听郑爷爷讲故事。


第二天我和小萍一碰面,直接翘了课。我俩一鼓作气,把村里的角落、破房、废弃地窖都找了个遍。我童年的每天都无比难熬,那天更加漫长。找到傍晚,我俩又累又脏,坐在村口的草垛上发呆,该找的地方都找了,没有一丝线索。


我们乡里有个古老的传说,我爷爷在世时就给我讲过,说几百年来,村里常有孩子失踪,因为老峰山的树林里,住着个可怕的山婆婆,就是她把孩子抱走的。我和江小萍觉得,除了小龙人,好像只剩这一个可能了。


江小萍看见我的手背冻红了,就拉起来给我哈气。她的手软的像海绵,我胡思乱想起来:我们一起放学,一起回家,没有人比我更适合娶她了。我突然问江小萍:“你以后能不能嫁给我?”


江小萍脸更红了:“得问我爸,他点头才算数。”


我表示同意,她妈啥都做不了主,全听她爸的。她爸脾气很差,骂她特别狠,声音又亮,有时候我在屋里听,隔着好几层墙,我都觉得像是在骂我。


虽然我爸妈从来不拉手,吵起来还经常摔锅打碗。但那时候我自己琢磨娶媳妇的意义,大概就是互相拉一辈子小手。小萍愿意嫁给我,我突然又有了力气。我答应她,不管是小龙人还是山婆婆,明天都要上山找一找。

 

郑爷爷死在了深夜。


晚上一回家,逃课的事儿就暴露了。我学习成绩还行,考过次第一,爸妈就认为我有机会冲个清华北大,见我不成器,就合揍了我一顿。我边哭边嘴硬,就是不讲我去干了什么,因为他们也不会理解。江小萍就比我幸福,家里不在乎她成绩如何,路已经被她爸规划好,养到十八九岁就能嫁人了。


夜里一点多,我梦见和小胖在狗窝里抢瓜子。刚抢到,就被喇叭声吵醒,爸妈也揉着睡眼起身听。大喇叭里,小胖他爸粗声粗气:“那啥,都听好!郑春燕老师的爹不见了,晚饭遛弯丢的。男人们都从被窝里出来啊,到我家集合,有手电的带手电,帮着找!人家教你们孩子,你们得帮人家找爹!”


话糙了点,但合情合理。震耳的广播重复了三遍,小胖家就在隔壁,每次广播都是我家最先受噪音的害。我爸挠着鸡窝般的头,叹了口气,不得不穿起棉裤,拎着手电出门了。


郑爷爷常去村外溜弯,这大家都知道。关于找人,我刚有了些不成熟的经验,但估计大人们用不着,就倒头继续睡了。整个晚上我爸都没回来,第二天早上,小胖门都没敲,兴冲冲进来,说要带我看警察去!


村南的田边地沟前,停着两辆警车,一辆面包车,一辆桑塔纳。本村爱看热闹的人们不请自来,麻雀般叽叽喳喳。我第一次见警察叔叔,黄绿色的警服特别显眼。我跟小胖靠近看,案发现场已经勘查完,警察们给尸体盖了白布,正往面包车上抬。郑老师在车旁哭得撕心裂肺,清秀的脸上满是泪痕,眼都肿了。


江小萍来得比我们早,她说郑爷爷是被人从后脑勺,用一块大石头砸死的,凶手把他推进了旁边的地沟里,然后用地头的秸秆柴盖住了。因为夜里黑,大人们快到天亮才发现尸体,赶紧就报警了。


人群里,谢寡妇宣扬着自己的先见之明:“你们没忘吧?这学校原来可是个坟堆!我早说风水不好,要死人的……”她正说着,愤怒的郑老师猛冲过来,扯住谢寡妇的嘴,一把就撕出了血。谢寡妇疼得立刻还手,她虽然破口,仍在大骂,旁边几个女人忙把两人拉开。


过来个长脸小警察,了解了郑爷爷的基本情况,然后问村长:“死者最近得罪过谁吗?”


村长一脸疑惑:“没吧?挺好个老头,见谁都笑眯眯的……”


刚才的撕扯给了郑老师勇气,她指着人群里幸灾乐祸的老光棍大吼:“他!就是他!前天闯进我家脱裤子耍流氓,还打了我爸!”


众人转头看,老光棍的笑意凝结,脸色转而惊慌,吓得直往后退:“天地良心,不是我干的!”


警察靠近老光棍:“您别激动,我们就是问问。”


另一个老警察追问大家:“这事还有谁知道?”


刚才过来时,我没看到贺飞在哪,他这时候突然从人群里窜出来:“我知道,那天我帮郑爷爷打过架。”


“行,村长,你把有关人员都聚过来。”


外面冷,警察在村长家设了个临时问讯室,把跟郑爷爷有点来往的人挨个问了一遍。做完证据搜集和初步笔录,警察要把郑老师和嫌疑最大的老光棍都带到镇上,做进一步调查。另一位支教女老师本就胆小,也吓得不轻,简单收拾东西,搭着警察的车也回镇上了。


剩下的男老师知道自己撑不过来,趁着大人们在,干脆宣布停课一周,等这事过去再说,反正就剩几天课程了,期末考试过完年再补上也不迟——这或许是最近唯一的好事了。


人群散去,已经快中午,烟囱里冒起了灰烟。本来我和江小萍准备今天悄悄上山,但西北风一起,云里憋了好几天的雪终于飘了下来,我们只好推迟计划。午后越下越大,直下到傍晚才罢。我趴在窗边望,孤耸的老峰山像一条将死的银鱼,抖尽了满身白鳞,跃出黄土流,奋力往天空游去。


次日出门,天地全白,只有老峰山顶隐隐可见一线黑色,那是未被遮住的树干。扫完院里和路上的雪,大人们忙着串门聊昨天的凶杀案,深挖老光棍的人生,推测各种可能。一贯无聊的冬天,终于有了统一的谈资,大人们也放松了对孩子的管束。江小萍过来告诉我,高年级的孩子悄悄上山去滑雪,我俩有机会上山了。


老峰山的形状很不规则,迎村的方向路很陡,背村的那面却是个缓坡。四野静得出奇,雪淹到了脚脖子,我和江小萍手拉手,深一脚浅一脚往缓坡走,脚下踩出细微的咯吱声,雪水逐渐浸湿了土黄色棉鞋。那股焦味还在,但西北方看不到烟龙了,我知道它没被浇灭,只是大雪掩盖了一切鬼魅,人类看不到而已。


缓坡两旁是农田,有干枯的沙棘树,随风晃着细细的黑枝。硬草梗未被大雪覆盖,稀稀落落点缀在坡上,像在白纸上甩出的墨点。


寂寞的山头热闹了点,大约五十多米外,小胖已经先来,他和几个低年级孩子在堆雪人,塑成了小龙人的模样。还有二十多个大孩子,他们在坡上趟出一条五六十米的雪道,然后压实,大家坐着蛇皮袋或者纸板箱,从上面往下滑。


我不想玩,这种原生态滑雪方式玩久了冻屁股,第二天就得拉肚子。江小萍更没心思玩,她妹妹已经丢了三天了。


坡上就是树林。树冠上盖着明亮的雪,连片的树干部分却空洞漆黑,山婆婆和野狼仿佛就在里面埋伏着。江小萍犹豫了,我心里也发怵,不敢进去。我在裤兜里紧张地来回攥拳,竟摸到两颗压皱的水果糖,不知何时装进去的,这种小收获总让我惊喜。我递给江小萍一颗,我俩边吃边考虑怎么进去,或者叫大家一起壮胆进去?


想了七八分钟,我转头发现贺飞在我身后两米处,吓了我一跳。他脚步很轻,鬼魅般上了山,一言不发地看着坡上的孩子们。他恢复了一个月前那副毫无生气的面孔,眼神看不出喜怒,我猜是郑老师提前走,对他打击很大。


我远远看到对面山路上有辆警车艰难地前进,中间有条深沟,隔着二里地,看不清车里是谁。周围实在太静了,静的让我心烦。我指着警车告诉贺飞:“飞哥,郑老师可能回来了。”


顺着我的手指,贺飞抬眼看了看,依旧无动于衷,他盯着警车,还是不说话。


江小萍展开了简单的联想:“郑老师要是个男的,老光棍就不闹她了,郑爷爷也就不会死了,可惜啊。”


人间很多事,好像换个性别,就真的不会发生。我又想起那个困扰半年的问题,就问贺飞:“飞哥,你说小龙人男的女的?”


贺飞漫不经心反问:“这重要吗?”


“重要!”江小萍接茬,“我爸总说,是男是女很重要!”


“大概是女的吧。”贺飞语气嘲讽,“电视瞎演的,你们也信。”


滑雪的人群里有个女孩喊江小萍,她就先过去了。那辆警车已经开到村口,我望着学校的方向,想起郑爷爷的笑容,叹了口气:“郑爷爷多好的人啊!“


贺飞随口附和:“好是挺好……”


“这死老光棍,为什么非要杀他呢!”我对大人们的行为总是不解。


贺飞双手插进兜,冷冷地看着蚁窝般的村子:“因为他非要走,再也不给我讲故事了……”


我一怔,紧盯着贺飞。贺飞也直勾勾盯向我,像野猫在看猎物。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,我好像明白了全部,但立刻又变糊涂了。脑子刚开始运转,小胖突然大喊:“我找到小龙人了!”


小胖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了树林,此刻站在树林边缘,向坡下举着个什么东西。好奇的孩子们扔下滑雪的工具,全往小胖身边靠拢。


贺飞看我的眼神太阴森,我感觉很不自在,就打了个招呼,赶忙离开他,假装要去找小胖。


江小萍等我过来,我俩牵着手刚往上走了十几步,先上去的孩子又全大叫着往坡下跑,活像大米袋里一群受惊的老鼠。远远看见小胖抱着一个紫黑色的物体,端枪一般挥舞着往下走,边挥还边唱着《小龙人》主题曲:“我的头上有犄角,我身后有尾巴……”


他挥舞速度太快,我看不清。前面几个大孩子声音发颤,对小胖大吼:“傻胖子,快放下!快放下!”


我和江小萍逆着人流往上走,想知道发生了什么。小胖喘着大气,速度慢了下来。我俩终于看清楚了,小胖手里的物体是个人形,套着层布,早冻黑冻硬了,左边小胳膊弯曲着,像一个三角形的枪托。江小萍非常熟悉那身黑蓝相间的小衣服,她和两个姐姐都曾经穿过。我和她吓得瘫坐在大雪里,眼看着小胖越走越近。江小萍瞪大眼睛,一脸茫然,不知道该不该哭。


一九九二年腊月十二,我们找到了江小萍的妹妹,九个月大,已经会扭着屁股爬了,乳名叫招弟。

(完)


诗剑传薪录

首位从诗句中悟出剑法的人已不可考,坊间有句谶语:万物因诗兴盛,必因诗毁灭。据说是他的遗言。


到我降生之时,剑法已经成了诗国的武学主流,并分裂为古体宗和格律宗。


大致来说,古体宗出剑自由无拘,格律宗变招沉稳有序,剑法上各有千秋。


每宗内部又因理念不同,逐渐衍化出许多派别,各自占山授徒,争斗不休。


本派是个异数。祖师乃前朝最后一位状元,在他进士及第当日,南方的起义军便攻陷了王都。


祖师时运不济,此后流离多年,足迹遍布诗国大地,徘徊于高山、夜雾和四谛八苦之间。在人生险路上,他没有屈服于困苦,而是学会了上乘剑法,同时结交了很多落魄翰林、戴罪剑客和避难的藏书家。


历代诗文传抄至今,版本错讹,加之前朝雕版印刷发达,曾有一批饱学之士对古代诗文做过一次主观编修,篡改了诸多字词。而一字之差,往往会影响到剑术的威力。祖师痛心于此,携众友以一间荒庙为基,在乱世中歃血立派。


二百年来,本派的先辈们白天在书海中穷搜博引,力求还原诗句本貌。夜间便由诗入剑,希望抵达武学的彼岸。如此经过了六代传承,累计考据出了几千首名诗,据说每首都配有世间最为精确的注解,蕴含着毁灭世界的可怕力量。


这些注解文本的真容具体如何,只有历代掌门知道。但是本派的高阶弟子,若是能幸苦学会十几首原貌诗,剑术确实可以大进一步。


这成了萦绕在诗国各大剑派心中最大的秘密,有人判断那些注解根本不存在,是骗人的幌子,借以掩盖本派的奇绝剑法。也有人认为那些注解是历代掌门用血写就,上可通神。更有甚者说原诗秘笈全是天书古篆,是上天降赐祖师。


传言纷纷不息,越传越玄,故而本派虽是后起,却颇受天下觊觎。


现任掌门是吾师,他白发瘦体,日常沉默寡言,大半生耗在了考据之中,以致双目全盲。最后他以《将进酒》封笔,宣布天下再无名诗可堪一用,为本派的考据工作画上了句号,并将传承六代的秘宝定名为《天诗注》。


混沌的事物一旦命名,便会成为人类追逐、毁灭和事后纪念的对象。随着入派盗宝的人越来越多,吾师将《天诗注》深藏,具体地点无人知晓。只是在每个季节,他会向普通弟子传授一首,并严令不得外泄,否则他会亲手杀掉逆徒。因此,本派的入派条件极为严格,每代不过数十人而已。


外面曾有一些剑客扬言,要荡平我派,但在记忆中,他们从未进过山门。盖因吾师剑术高绝,常在敌人动手之前,就提前出剑,终结所有危险。


自从放弃考据,吾师余生沉溺于历史之中,他试图寻求诗国古今之变的终极秘密。他眼睛已经看不到,便让弟子白天轮流诵读已知的史书,夜晚把自己关在屋里参悟未知的一切。我常听到他与浩瀚的过去不停对话,在黑暗中痛斥奸臣、灾患和循环无尽的个体命运。


吾师遍阅诸史,认为人的历史精神往往在五十岁时就陷入混沌,他必须突破这一魔咒,临死前用最少的字总结古今发生过的一切。


经年日久,眼盲的他渐渐掌握了历史的规律,他在行走时能避开一切微小的阻碍,众人丢失的旧物在他的判断下纷纷显迹,我们都确信他能看到模糊的未来。


我出身贫寒,父母早逝,十八岁便乡试中举,眼见亲故突然恭顺,仇家上门求和,顿觉人心可悲,仕途无味,便决然上山学剑。经层层考验,选为吾师的随身剑侍。我有过目不忘的天赋,每个季节,吾师都悄悄多传我一首诗。


我三十岁时,草原新崛起的蛮族开始南下,铁骑很快越过了北部群山。某个春日凌晨,吾师以传音之术秘召我去他卧房。


吾师年逾八十,身体已经大不如前,我跪在他脚下,他伸出双手摸着我的五官,摇头说:“时间不会太久,当蛮族越过南方的大河,皇帝便会跳海,诗国将变成一片废土,兵锋所指,大地平沉。黄钟毁弃,人伦泯灭。”


情况比我想的要糟,我大为吃惊:“诗国要亡了?”


吾师神色淡然:“一切正统的破坏,首先出于自身的虚伪。诗国五毒炽盛,这是它的宿命。”


“那本派该如何是好?”我不禁担忧起来。


“本派曾经不存在,将来也不存在。我们都不太重要,重要的是文化的传承。”


“师父要弟子怎么做?”


“胡无百年运,但我给自己课了一卦,我的时日无多。本派六代考据出来的秘密,是诗国最伟大的遗产,须由你传承下去,等待日月重开。”


我更吃惊了:“如此传薪重责,为何偏偏是我?”


“问题不能没有,答案却未必有。”吾师难得笑了一次,“时势滔滔,恰好是你罢了。”


全天下觊觎了二百年的秘密,将由我掌握。临危受命,我很兴奋,尚未想到日后的凶险。责任一重,我瞬间望尽了后半生:我将经过人群、四季和举国的战乱,抵达西南边境。随后隐姓埋名,去茫茫大山中寻一处深洞,藏好《天诗注》,在油尽灯枯前物色好新的传承者。


待我点头,吾师又说:“你记性极好。打起精神,我这一身本事,你能学多少就学多少。”


吾师带我从地道进了一间密室,他点起烛火,将二百年来的诗注、剑道、史鉴浓缩为一堂日课,尽数传授于我。夜雾袭来时,我已经熟记本派的理论框架、文献出处和考据方法。


因吾师身体变差,传代之日近在眼前,师兄弟们都惦念掌门大位,最近他们勤练剑法,希望得到吾师青睐。等我们从密室出来,师兄们连饭都不吃,还在广场操练。


吾师带我躲过业火焚心的众人,从后门悄悄下山。弯月如钩,树林里明暗斑驳。原来吾师早在密林中准备了一辆青榆马车,红漆车厢多层加固,内藏一口铁箱,箱身挂有十三把铜锁,装着卷帙颇多的《天诗注》。


吾师强调要等安全之后再打开铁箱,要我发誓,不可更改里面的内容。我跪下发了重誓后,他又将一串钥匙和一包碎银交给我,最后从怀中摸出一本精致的札子,里面的纸折成了三段,却不着一字,吾师嘱咐道:“事起仓促,我未能完成总结古今的大任,你还有半生的时间,在空白处安放你的遗言、谶语和对历史的祝福。”


我接下札子,换上了最普通的衣服,含泪和吾师叩首永别。


月色暗淡,北斗在我身后闪烁。拉车的双马正直壮年,无需太多鞭笞,便奋力向前。我掀开车帘,盯着那口铁箱,激动的心情一过,这才想到此行必然凶险。事关重大,我不便投店,就在日间穿过人群时悄悄买些吃食,到了夜里,就把马车停在隐蔽的角落,守在铁箱旁休息。


如此走了半个月,眼瞧着路旁的花苞逐渐绽放,我闻到了南方的暖湿气息。清明节前夕,我进入了荆襄古道,此处沿途有汉水护绕,是诗国南下的必经之路。


没走多久,在两山合围的一处隘口,我远远望见有辆红漆马车斜倒不动,近前查看,车轮已被击碎,马匹不知所踪。一具中年男尸仰卧在地,其前胸到下腹有七道剑痕,深浅一致,横斜有序,走势暗合“仄仄平平仄仄平”,应该是格律宗所为,但世间可供学习的七言律诗太多,我判断不出凶手具体出自哪派。


掀开车帘,还死了一位老人。但很奇怪,在车外尚算沉稳的凶手,进了车厢不知为何突然暴怒。老人的死状阴森可怖,尸身上满布剑痕,有三痕一行的,也有四痕、五痕、七痕一行的,毫无章法,有一道极粗极长,从左肩一直拉到额头。


寻常剑客多是直刺心脏,但老者的致命伤却是从右后腰刺入,穿肝肺过心脏,最后从左肋冲出。这荒诞而孤绝的一剑极有想象力,如此险怪的剑术,凶手应当读过不少李贺的诗。


“正主才来啊!”左侧绝壁上传来男人的笑声。


我立刻跃回车前,拔出剑来做了个守势。山顶的草丛中窜出一人,顺着绝壁飘然而下,稳稳落在我面前。此君看年纪,不过二十岁,却白发白肤,又白粉敷面,白衫白靴,浑似从茫茫大雪中钻出来的。


“乐天派白宗之,等候多时。”来人抱拳道。


“乐天居士虽然姓白,你们也用不着走字面意思吧?”我揶揄道,“脸上不难受吗?”


“这是对祖师的尊敬,你怎么会明白!”白宗之哼了一声。


我问:“阁下进车厢发现没有秘宝,才暴怒的?”


白宗之一脸不悦:“那老头子不配合。”


“可你正统出身,怎会精通李贺的诗?”我追问。


白宗之冷笑道:“哼!如今剑道不昌,全因派系攻讦,格律鄙视古体,田园轻视行旅。老朽们才拘泥正统,年轻人要能融汇贯通,你车中的秘宝,不正是因为海纳百川才有了无穷之力?”


我赞赏道:“白兄见识高远,说得极对啊!既然和我是知己,又何苦相逼?”


“诗是天下的,剑是自己的,”白宗之挽起剑花,“那么你确是盗书外逃的叛徒?刚才我杀错了人,你得负责。”


“这叛徒之事,从何说起?”我有些疑惑。


白宗之十分自负,料定杀我不难。他话又极多,坚持让我死个明白。据他所闻,我突然失踪,在本派引起了大震动。因受吾师偏爱,我和同门的关系不好,但吾师已经超脱于具体的派系,进入了雄视古今的境界,故而对我的去向未加解释。


我离开那夜,后厨采买的小师弟在回山路上,瞧见一辆红漆马车向南驶去。这个旁证加剧了同门的怀疑,聪明的大师兄猜出了大概,联合众人去质问吾师。吾师却已在卧房坐化,未留任何遗言,本派自此作鸟兽散。


同门非常愤恨我,将此事添油加醋,告之天下,各派弟子最近闻风南来,截杀我这个盗宝远遁、气死师尊的叛徒。


“看来我前面的路不好走啊。”我叹道。


“那我送你一程!”白宗之挑剑刺来,“浔阳江头夜送客!”


乐天派的弟子,出招惯用《琵琶行》。白宗之的剑气寒凛,堪比瑟瑟秋风。剑光清亮,犹如茫茫江月。我拔足疾退,只守不攻,待时而动。


见我不敢还手,他神色更傲,不再轻拢慢捻,一鼓作气,将我逼离马车数十丈远。白刃翻覆如风,剑尖错杂相碰,大有明珠落盘之势。忽然他弹指振剑,声如裂帛,此诗便由琵琶急奏转入冗长的歌女自叙。


见他攻势变弱,我出剑还击。我的剑招和《琵琶行》似是而非,且更为简洁,姿势多有省略,剑剑刺到实处。他脸上惊疑不定,手中忙乱无措,后续招式全困在江州司马的茫然心绪中。


我的剑势渐渐密集,犹如一丛丛黄芦苦竹,困其肉身,灭其傲气。眼见白宗之战意已淡,我趁势夺剑,反手刺其左肩,用他的剑将他钉上了绝壁。他满腹疑问,也顾不得疼痛,凄声道:“你用的什么剑法?”


“《夜闻歌者》。”我无心杀人,就此止剑。


“夜泊鹦鹉洲,秋江月澄澈。邻船有歌者,发调堪愁绝……”白宗之默念片刻,满脸讶然:“这诗短短十六句,没头没尾,根本没人愿意练啊!”


我摇头道:“非也!《夜闻歌者》和《琵琶行》讲了同一件事,但区别是在此诗中,白居易没有上船,琵琶女也未曾开口。”


“那又如何?”


我试图点醒他:“白居易一夜之间春风散尽,远谪他乡,四周必有政敌眼线。存亡之际,怎肯在深夜上人妇之船,饮酒取乐?”


白宗之若有所思:“可是按乐天的心性,不会拘泥于此吧……”


“青年时耿介不屈,中年在病中谪居,老年又养妓自娱,这三个白居易,岂会是一个心性?”


据吾师多方考证,白居易确曾遇到琵琶女夜哭,但隔船未曾交流,便写了《夜闻歌者》。后来他谪居苦闷,忆起往事,便将无限的想象融入笔端,虚构出了《琵琶行》,借以抒发天涯沦落之感。而虚构之事,化之剑招,多有破绽。白宗之的多余动作太多,而我用的《夜闻歌者》,短小有力,是他招式的本相和精髓。


“受教了!如此看来,我输得倒也不冤。”白宗之想拔出左肩的剑。


我怕他纠缠,瞬时又向他的双腿砍出两剑,抱拳道:“伤不致命,白兄回去调养吧!不要再追了。”


“自会有人追你……”白宗之捂着伤口苦笑。


落日迫近山顶,我转身跃上马车,扬鞭南去。行踪暴露了,铁箱已成拖累。马车的速度有限,也不知有多少轻功好的人在我前方埋伏。我必须尽快冲过荆襄古道,再换小路避走。我彻夜赶路,一刻未停,两匹壮马也累得气喘吁吁。次日上午,我终于抵达了古道的尽头。而在那里等我的,是大师兄。


大师兄年过天命,须发半白。他早年曾在京城御史台供职,依附于清流党,自诩刚正,有人谏言他便从众附议,终于得罪了权相,牢狱三年后,被贬为庶民。恰逢吾师接任,他弃文从武,隐忍多年,一步步混成了首徒。他总认为掌门大位必由他继承,哪会想到,本派转瞬就烟消云散了。他自然非常恨我,但是入骨的虚伪让他保持着良好的礼数。


大师兄抱拳道:“小师弟,都是同门,你独得秘宝,这不公平。”


我嘿嘿一笑:“人间唯一的公平,就是大家都会死。”


“活得太明白不是好事。”师兄摇摇头,“同门一场,把书留下,我放你走。”


“师兄不听我解释解释?”我揶揄道。


“你的道理,不是我的道理。”


“倒也通透!”我点点头,“那出招吧。”


大师兄眉头一紧:“我知道你比大家多学了一些。你若还顾念同门情谊,就只用大家都会的剑法。”


“可以!”


我们俩从《秦风·无衣》起势,从先秦杀到盛唐,由乐府转向绝句,战了一个时辰,我未料到大师兄的剑术如此扎实,至《将进酒》时仍然与我宛若镜像,难分胜负。


正胶着之际,大师兄换用了《饮酒》第五首。此诗是陶渊明隐居时所作,招数不加雕琢,姿势颇有醉态,出手悠然无序。但虚招很多,落点又快,很难借力打力,我不太喜欢。我虽练过,可明显不如大师兄功夫深,连连被他的虚招所骗,左支右绌。


退至汉水边,我瞥见飞鸟掠过群山,忆起吾师传授此诗时,曾单独对我说过,“悠然见南山”中的“见”还有古代版本写作“望”,只是吾师认为“见”字是偶然相遇,而“望”字却是刻意为之,与陶渊明恬淡自然的形象不符,故而弃用了。


师兄又已刺来,情急之中,我遂以“望”字入心,重新开剑。虽添了几分刻意,但却化被动为主动,一扫颓势。电光火石之间,我望出师兄虚招中的破绽,侧避其锋,斜出一剑,挑断了他的右手筋,一脚将其踢入滔滔汉水。


大师兄心知败了,颇为识趣,凭着早在官场时练就的上乘水性,身体随着清流起起伏伏,远远地逃走了。我擦了擦汗,长舒一口气。回想刚才的过程,我有些怀疑吾师考据出的版本,未必就是原版,甚至“见”和“望”都可能不是原版……


不及多想,我立刻驾车冲出古道,转向西南。


此后我更不敢招摇,尽选些偏僻小路走。一有风吹草动,便找个僻静处先躲几天。尽管如此,在一个月里,我仍然遭遇了四次伏击。敌人奇招迭出,虽然所用之诗多有异字,倒也各有独到见解,可功力终归差我一截,落败而走。我不胜其扰,磕磕绊绊走到播州时,山路更加崎岖,速度也越来越慢。


这日傍晚,刚淅淅沥沥下完小雨,山路泥泞,草上生珠。我正费力爬着陡坡,两只桐油大箭从密林中疾射而来,直奔车前双马!


我抓住剑柄,甩出剑鞘挡开。随后坡上蹄声大作,三匹黑马并头冲下,至我车前停缰。为首者是个青袍书生,剑眉入鬓,斜背双剑。后两人身着葛衣,挽着强弓,应是随从。


书生拱手下马,向我微笑:“神交已久。”


我无奈道:“阁下能追到这里,想必有些手段。那么,要三打一吗?”


“家仆不善使剑,边上瞧着就行。”书生神色诚恳,“晚辈的剑术,以《将进酒》为最。但我久居诗国边地,不知与中原有何异同,听闻贵派考据出了原版,前来讨教此诗。”


“如何讨法?”我来了兴致。


书生拔出双剑,指向车厢:“我若胜了,《天诗注》归我。若败了,也不枉此行。”


“阁下横竖不亏啊。”我笑了笑,心中已有胜算。这《将进酒》饱含着李白被排挤后的满腔不平,悲而能壮,哀而不伤。吾师考据时大耗心血,以致目盲。他单独传授给我时,也是逐字细讲,此诗衍出的剑招大开大合,豪迈飘逸。剑客若能忘我,直入李白的心境,一套连招下来,便浑身舒畅,万古无愁。


“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!”书生掣剑跃起,携风带叶,迎头冲我劈来。《将进酒》的起势极猛,劲力如黄河初流。我扎稳下盘,握紧剑柄,先横挡一击,沾刃即离,立刻左膝跪地,再迎一击。如此层层卸力,书生剑势便一去不返。


刚开始的招数并无不同,我拆招极快,略占上风。直至书生吟出”天生吾徒有俊才”,其剑势陡然变得骄狂,仿佛天崩地裂唯他独存。我用“天生我材必有用”昂然相抗,却被震得虎口发麻,心下大惊。我这句虽然积极进取,但仍想求于外物,而书生那句明显更为自信,剑招便狂妄有力。


书生此后出招行云流水,我出一招,他能急变三招。斗至“钟鼓馔玉”时,我又生疑心。钟鼓是帝王礼器,馔玉代指珍馐,二者虽有联系,但连用却很奇怪,吾师总说原版如此,但我每至此处,剑势常会迟滞。书生吟的却是“钟鼓玉帛”,玉帛也是礼器,与钟鼓相连,剑势更为流畅,我防不住,被他一剑刺中了后背。


我心绪大乱,边退边问:“这个版本谁教你的?”


书生道:“自小长于敦煌,石窟中所得,其实这诗原来叫做《惜樽空》。”


本派六代考据,可惜眼界仅在中原古籍,想来这四境之外,多有遗珠蒙尘。我已入险地,便孤注一掷,全力抢出一招“古来圣贤皆寂寞”。


书生毫不在意,痛下杀招,怒目吼道:“古来圣贤皆死尽!”


“寂寞”看上去文雅,细思却索然无味,不知是何人所改。而“死尽”虽似自弃,却更能感到李白的浓烈情绪,且平添几分杀气,剑招也变得狠辣。书生连刺我左臂三剑,我血流如注,无力支撑,也终于明白,吾师考据出的并非原版,书生用的或许也非原版,但却比我更接近李白的狂心。


我败局已定,逃心大起。晃了个虚招,落回车上,我猛力勒转马头,剑刺马臀。双马吃痛受惊,朝坡下狂奔,书生和仆从立刻跨马追来。


夜月初升,坡下一处空地上,一群土苗正在举行祭礼,他们跳着禹步,在巨大的火堆前绕圈,诵起古老的咒语。我驾车向火堆直冲过去,触及火焰前,我砍断马匹索套。在车身借力冲入火中时,我伺机跳上马背,继续向远方逃去。书生和仆从紧随而至,眼看车厢燃起,便不再追我,不顾一切去火中抢救铁箱。


我越逃越远,直至四周只剩清冷的月光。下马休息,我狂笑了起来。当书生把十三把锁全部砍断,会发现箱里空空如也!


自从与大师兄战后,我有了疑惑,便违背了和吾师的约定,提前打开了铁箱。我本以为每首名诗会有六代注解,但实际上,每首的注解都不长,而且是各自注解。前代考据完的诗,纵然有错,后代为示尊敬,便不再加注,所谓的权威版本,不过是一人之言罢。我这才明白了为什么吾师说没有好诗再值得考据了。只怕是他想考据也不敢考据了。


所谓的秘密,只是聚拢人心的方式,每个剑派其实都有一些可供集体讨论的秘密,以防止徒众觉得生活无聊而脱离组织。天下觊觎了二百年的秘密,真相不过如此。


我一路将所谓的原版诗熟记于心,看一册便烧一册。今日这场《将进酒》之战,更是彻底抹灭了我对本派的信心,经年日久,诗人的形象早变成人们最希望的形象,诗句也经过编辑者多次删改。原版无从查证,或许根本不需要执着原版……


吾师坐化前,希望我将《天诗注》传承下去。但同门的污蔑却成了预言,我最终背叛了师门。吾爱吾师,吾更爱真理。穷究原诗、驱逐异文,于文化未必是好事,在尊重基本框架的基础上,各式各样的时代注解并存,远好过唯一的答案,这也诗国古今屡次兴亡,文明却能传承千年的终极秘密。


想到此处,我豁然开悟,从怀里摸出那本空白小札子扔掉。我不会再南下,我将在高山隐居,俯视诗国再一次的兴亡。我会带着本派最伟大也最无用的智慧,在即将降临的废土上永远消失。

(全文完)